2017年,海东市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进行创新和转型,在增强重大项目、优质产业支持的同时,推进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服务实体产业、实体企业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去年,海东市委、市政府专项安排考核奖励资金185万元,充分调动了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出台了《海东市“两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为全市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互助县、平安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已成功改制为农商银行,乐都三江村镇银行开业运营,循化农信社主要监管指标已基本达到商改标准,其他三县(区)也已启动改制工作,金融改革不断深入。
此外,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积极引进青海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域内设立了分支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全市13家担保公司累计担保贷款64.2亿元,在保余额22.1亿元;10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9亿元,贷款余额1.8亿元;保险业金融机构累计完成保费收入8.4亿元,增长11.7%,累计赔款支出2.4亿元,增长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