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根本,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强化监管和做好风险防范化解为保障,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原则,有效发挥金融支撑、带动和保障作用,着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着力抓好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一是加大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结合海东实际,充分用好现有金融资源,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比达到80%以上。培育绿色优质信贷主体,引导实体经济向更加绿色清洁方向发展。二是积极采用PPP融资模式。对全市已列入项目库的21个项目,大胆推进PPP项目运作,增加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解决全市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重点培育本市一批成熟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加快上市融资步伐。吸引外地拟上市企业来海东注册,并在海东工业园区兴办经济实体。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辅导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四是提升金融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能力。组织好“十三五”战略性重大项目的融资衔接。大力推动金融产业创新,保证全市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五是提升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发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新产品,同时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二、着力抓好深化金融改革工作。一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海东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全力促进政、企、金融机构之间投融资合作,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二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两权”抵押工作,年底前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试行。通过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农村农业实际的现代农村金融机制。三是深化农信社股份制改革。持续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鼓励优质民营企业参与农信社增资扩股,支持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乐都、民和、化隆、循化四县(区)信用社改革步伐,2018年完成四县(区)农信社改制工作。四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实行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化解处置措施,落实管控措施。
三、着力抓好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金融机构引进和建设。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加快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落户海东,推动构建全面新型的金融结构体系,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良性发展。二是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将财政支农、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就业担保、中小企业基金注入担保公司。整合现有的国有担保公司,组建市级担保集团。督促各县(区)全面建立政策性农牧业信贷担保公司,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融资担保行业。三是创新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全力实施普惠金融,全面推进合作贷款模式及小额精准扶贫贷款服务全覆盖,在服务覆盖不足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自助终端等。促进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化融合发展。建立多元化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对农村地区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基层网点布局。积极培育服务“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五是全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支持各类保险公司到海东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支持中介机构发展。拓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区域覆盖范围和品种,积极发展普惠保险业务。六是深化政银企合作。组织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政银企有效合作。对银政银企签约的贷款项目,加强服务,确保贷款尽早落实到位。
四、着力抓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一是政府着力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诚实守信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扩大征信系统覆盖范围,壮大信用企业群体。建立好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制定奖罚措施。广泛开展诚信企业、村社及农户的创建活动。三是继续大力清收不良贷款。对有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通报、停贷并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