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张娜)为支持全市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行动,在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的同时,积极做好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在持续加大监督监察工作力度的同时,对正常生产的重点企业环保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督监察,督促全市各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在保障项目复工方面,统筹谋划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持续推进项目招投标、项目开复工、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各项企业和项目开复工服务工作。疫情期间对3个民生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取专家函审的方式,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政务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做到了“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简化排污许可证发放流程,充分利用网络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核发,确保了排污单位“最多跑一趟,只进一扇门”便可持证排污、合法排污。
此外,疫情期间,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深入全市的饮用水源地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监测,先后对市辖内的18条河流25个断面以及六县区8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开展采样监测。分成6个小组全天候开展采样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将水样送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分析,并及时动态监测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的生态环境安全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