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金融业稳步发展,呈现出增长趋快、结构趋优、体系健全、防控趋稳的良好态势,实现了稳增长、重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有机统一。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提升。持续优化融资结
构,并围绕实体经济需求进行创新和转型,在着力增强重大项目、优质产业的投融资外,同步推进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服务实体产业、实体企业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2013年撤地设市以来至2016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由6.6亿元增加到11.5亿元,年均增速20%;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从2.03%增加到2.72%,年均增加0.23个百分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由370亿元增加到591亿元,平均增速18.75%;贷款余额由166亿元增加到289亿元,年均增速26.5%;存贷比由45%增长到49%;社会融资额由204亿元增加到350亿元,年均增速15%。金融业充分发挥了融资主力军作用,为海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金融改革政策落地见效。按照支持好实体经济、发展好金融产业、服务好民生需求、防范好金融风险的要求,我市补短板、强创新,先后出台了《海东市深化农村金融服务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海东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先及表彰办法》《关于加快海东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海东市“两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政策性文件,为海东市金融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积极引进青海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域内设立了分支机构,互助、平安农信社先后成功改制为农商银行,乐都三江村镇银行开业运营;全市组建了14家担保公司,创设了10家小额贷款公司,农信社、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通过增设ATM机、POS机、助农取款服务机、提供流动性服务等方式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全市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实现全覆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截至9月末,市内23家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达到84.85亿元,总资产达到564.2亿元。全市13家担保公司资本金达10.6亿元,总资产达13.07亿元,在保余额20.5亿元,累计担保贷款59.45亿元,今年新增担保项目2201个,新增担保贷款近10.99亿元。全市10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总资本2.6亿元,总资产2.4亿元,贷款余额1.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8.69亿元,今年发放贷款5722万元。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累计完成保费收入6.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17万元,增长10.26%;累计赔款支出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33万元,增长14.84%。
四、投融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截至9月底,全市全社会融资共到位393.9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8%。其中:兴业银行29.25亿元城市开发基金已全部到位;国家开发银行与我市签订了“十三五”期间投放5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其中扶贫专项贷款已到位39.61亿元,为推动全市政银合作、创新融资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资本市场融资稳步推进。目前,上市公司1家,借壳上市2家,有15家拟上市的后备企业。积极推荐企业到省股权中心挂牌融资,截至9月底我市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40家企业,实现融资1.07亿元。
五、金融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信用海东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大力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累计创建省级信用县1个(互助县)、信用乡镇30个、信用村616个、信用户13万户。另一方面,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全市贷款不良率由2013年的3.01%下降到2016年的1.54%。
六、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积极推进。为确保金融业健康
稳定发展,积极稳妥地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和各类交易场所治理整顿工作,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有效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七、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制定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海东行动方案》,以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为基础,通过扶贫主办银行制度、“双基联动合作贷款”、“金穗惠万家”、政策性担保贷款等形式,重点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530”小额信贷支持,截至9月末,全市建立金融扶贫档案的贫困户45440户,评定建档立卡贫困信用户38921户,已为75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30”贷款2.3亿元。分期举办了金融精准扶贫知识培训班,近8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进一步了解了金融扶贫政策,提升了运用金融政策实现脱贫的能力,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