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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与中浦院签订第二个五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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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实习记者 杨璐)4月7日,市委书记于丛乐带领市委副书记李国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启福等相关负责同志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就海东市委与中浦院第二个五年(2017年至2022年)合作事宜进行对接,并达成合作协议。双方确定通过第二轮合作,使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络培训教学实践基地(青海海东)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西部国情调研基地(青海海东)这两个基地(以下简称“海东基地”)实现换档升级。

2012年8月,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与海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挂牌成立了“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络培训教学实践基地”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青海省)西部国情调研基地”。五年来,院地双方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海东基地”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不断深化院地全面合作,使“海东基地”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益,双方签订第二个五年合作协议。

据了解,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与中共海东市委将本着立足海东、面向全省、服务西部的宗旨,进一步健全完善双方合作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使“两个基地”在第二个五年合作中实现换挡升级。同时,将网络培训实践基地打造成海东干部享受优质培训资源、学习前沿理论成果、接受先进理念的重要平台和在西部地区(青海省)有重大辐射影响的干部教育(网络)示范基地。将西部国情调研基地纳入中浦院干部国情教育的重要平台,成为中浦院干部培训的有机部分以及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智库。

此外,协议明确了双方的主要职责,并制定了相关管理方式。 据悉,“海东基地”将实行理事会管理制,理事会成员由海东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领导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院方领导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海东市委组织部负责“海东基地”日常管理,依托海东市委党校负责开展日常工作,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指定相关机构负责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