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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出台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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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日报讯(记者 吴雨)331日,海东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聚焦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痛点,从提取使用、贷款使用、直系亲属代际互助三大方面推出系列优化调整举措,切实回应群众住房保障诉求,激活住房消费潜力,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围绕缴存职工租房成本高、资金周转不便等实际问题,我市率先优化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切实减轻租房与还贷压力。针对缴存人租房成本偏高的问题,大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缴存人家庭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年提取额度由9180元提高至14400元;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再提升,每年最高可提取19200元。同时,优化还贷及购房提取频次,将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以及规定年限内购房的提取频次,由每年限提一次,调整为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提取,有效解决职工还贷资金周转不便的难题。

在贷款政策上,我市通过放宽审核条件、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切实降低职工购房门槛。一方面优化负债审核规则,取消贷前商业贷款负债限制,对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有未结清商业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准予受理贷款申请,负债余额按规定在贷款总额中核减,打破原有审核规则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大幅提高贷款额度,市域内购房不再区分首套与二套住房,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由8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万元,进一步满足家庭住房改善需求。同时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降至15%,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由不低于30%降至20%,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保持不变,切实减轻职工购房前期资金压力。

为进一步拓宽家庭住房资金支持渠道,新政还创新推行直系亲属间公积金代际互助。缴存人家庭在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本地缴存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贷款申请的,其月收入按50%比例合并计入贷款额度测算;偿还公积金贷款时,共同还款的直系亲属可办理提取还贷或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贷款余额,每月对冲金额不超过当月应还款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总额,同时明确共同还款人期间业务办理规范,保障公积金资金规范使用。

此次一系列政策调整,直击职工住房消费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在盘活存量资金的同时,让政策红利直达缴存职工,既为群众实现安居愿望提供有力支持,也为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