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海东市组织相关人员收听收看。会议对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基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健全农村产权制度,加强产权保护。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系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特别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在推进过程中要把准改革方向,守住改革底线,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要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清产核资,科学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制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宣传解读,强化法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