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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东市发布2026年第3号总林(草)长令,围绕野生动物保护、人兽冲突防控、科普宣传教育作出系统部署,全力筑牢河湟野生动植物生态安全屏障。
海东市地处候鸟迁徙重要中转通道,黄河海东段、南门峡国家湿地公园、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黑鹳、黄河越冬大天鹅等珍稀物种的重要栖息地与迁徙通道。第3号总林(草)长令明确,将鸟类保护列为各级林(草)长履职核心任务,压实属地管护责任,激活四级林(草)长、生态管护员一线力量,依托“林(草)长+”联动机制,厘清部门管护职责。
针对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海东市将紧盯候鸟迁徙、繁殖、越冬关键窗口期,开展“清风”“网盾”专项行动,清缴禁用猎捕工具,严厉查处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规拍摄惊扰鸟类繁育等违法行为。在鸟类繁殖核心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推行“地面巡护+视频监控”模式,同步实施湿地修复与生境改造,建立重点鸟类监测台账,做实珍稀物种专项监测。农田区域推广声光驱鸟、防护网等绿色防控技术,统筹兼顾生态保护和农业生产。
针对农区、林区、河谷交错,人与野生动物活动空间重叠带来的现实矛盾,第3号总林(草)长令提出构建“技防+物防+人防”综合防控体系,化解人兽冲突,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致害高发区域布设红外监测设备,摸清野猪、棕熊、狼等野生动物活动轨迹,建强应急处置队伍,完善险情预警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厨余垃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消除野外食物源,禁止群众野外投喂野生动物,强化重点区域安全警示,降低野生动物下山致害风险。同时落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政策,推动应赔尽赔、快速理赔,鼓励县区增设补充保险,提高补偿标准,健全野生动物救护收容放归闭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结合海东市多民族聚居的地域特点,将搭建全覆盖的普法科普网络,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走进乡村、社区、景区、校园。用好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乡村大喇叭、民族语言宣讲、新媒体平台,结合本地黑鹳、大天鹅保护实例,普及法律法规与避险常识。规范黄河海东段、南门峡湿地公园等点位观鸟摄影行为,划定行为准则,减少人为干扰,推动生态保护与文旅发展协同共进。同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全民守护河湟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
海东日报讯(记者 赵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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