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以青海省地方标准《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为指导,以服务规则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项目精细化、服务品质高效化,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使政务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不断规范高效阳光。
(一)服务规范标准化。制定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实行一般事项即办制、回退事项答复制、限期事项承诺制、联办事项并联制、特别事项特办制,窗口推行首问负责、AB岗、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行政效能8项服务制度,积极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大厅接待服务标准;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处,印制窗口服务指南、便民服务卡,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幕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窗口服务事项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与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
(二)投诉处置标准化。建立电子政务和监察系统,实行电子同步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投诉监督,全面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现透明审批、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各窗口安装电子评价器,切实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在中心网站设立咨询投诉栏目,办公室专门设立投诉电话并予公布,抽调专人负责窗口投诉事项。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不准冷落刁难服务对象、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在工作日内中午饮酒、不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和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实施打击报复等“十不准”规范。
(三)人员管理标准化。各进驻单位与中心签订《服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全权受理进驻审批事项的全部业务,切实提高窗口的办事效率。制订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细则、工作人员着装标准、窗口服务“十必须”“十不准”等各项管理制度,从仪容仪表、举止行为、文明用语等方面规范服务标准。中心实行上下班指纹触摸考勤制度,每月公布窗口出勤情况,实行上下午窗口巡查制度,确保人员在岗,服务到位。
(四)环境设施标准化。中心实行敞开式办公,窗口统一设立电子告示牌、工作人员信息公示牌,在规范窗口服务的同时,不断完善查询机、广告机、叫号机、ATM等配套设施,设立了引导区、休息区、打字复印室,免费提供热水、卫生纸等物品,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提供各方面便利;窗口办公设备和服务资料摆放有序整洁,空闲地段摆放绿色植物,安排保洁人员每天分时分段开展4次卫生保洁,营造了舒适优雅的政务环境。
(五)质量评价标准化。各服务窗口均安装电子评价器,凡来大厅办事的群众,均可通过电子评价器对工作人员的办事态度、办事效率、办事质量,现场给予“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评价结果将汇总到后台服务器,形成服务满意度评价统计表定期通报,并纳入工作人员的月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被问责,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随机电话跟踪回访办事人员,了解窗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听取合理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