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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我市拨付医保预拨金1.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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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东日报讯(记者 李玉娇)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海东市医疗保障局向238家省内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拨付1.71亿元药品采购和费用报销预拨金,此举有效缓解了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切实提高了基金使用水平和医疗保障效能。

     今年以来,针对省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垫付压力大的实际,海东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历年结算数据,分别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进行了测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照上一年度医保统筹基金实际发生数三级医疗机构30%、二级医疗机构40%、一级医疗机构50%的比例进行了测算,共拨付城镇职工基金6400万元。

     同时,市局按照《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及时拨付医保基金的紧急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12号),对城乡居民医保预拨金进行了测算,安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公司拨付城乡医保基金1.07亿元。 据了解,本次共拨付1.71亿元医保预拨金,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院内医疗报销费用、药品医用耗材货款结算,保障参保群众在结算医疗费用时进行即时结算、享受一站式报销,实现医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