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十项措施,全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开发土地资源。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场、非农建设用地、果园、大棚以及荒山、荒坡等,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的情况下,允许通过统一对外发包、入股合作社、村集体统一经营等方式,收取承包费、按股分红、经营收益等,最大限度获得集体收入。鼓励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流转、土地整理改造和出租,增加集体收入。
二、盘活集体资产。对村集体所有的办公用房、校舍、关闭企业厂房、机械设备以及水利水电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场(土)地等集体资产,农村移民搬迁闲置房屋、院落等闲置房产,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的情况下,通过发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予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
三、参股合作经营。鼓励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经过村民集体协商,将部分集体资产量化为集体股权。允许将财政支农投入形成的资产折算为股份,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按股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集体通过将存量资金入股企业经营、投资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
四、发展服务产业。鼓励村集体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为村民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指导等服务;鼓励村集体兴办农机服务公司、劳动力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配套服务业;鼓励村集体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绿化管护等服务和金融、广电、通信等代理服务,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建立农产品销售电商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五、兴办经济实体。鼓励村“两委”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各类经济实体,通过经营收益、入股分红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允许城中、城郊、集镇周边及交通便利的村,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专业市场仓储中心等物业项目,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创办企业,通过自主经营、发包经营、联合经营等形式,发展物业经济。有旅游优势或潜力的村,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增加村集体收入。允许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边远山村,实行产业集聚、人口集中、集约开发,鼓励村村联合发展,以强带弱、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增加集体收入。
六、鼓励村企联建。探索开展村企联建方式联合发展,鼓励村企合作进行旧村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兴办经营服务设施等,对兴建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财政支农资金优先给予立项补助或奖励;企业无偿援建农村公益项目的社会性开支税款,结合当地实际予以依法依规减征、免征。
七、加强政府扶持。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设立2000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对有发展前景的集体经济项目予以支持。落实贫困村50万元和非贫困村40万元村集体经济“破零”专项资金,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各级财政出资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有效降低担保费率,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担保。财税部门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对村集体兴办或参股的各类经营性主体的办税服务。依托“六个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双基联动”办公室,建立支持村集体发展金融基层服务站,协助村“两委”做好项目的筛选、推荐及资金使用和风险防范,与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跟踪和监督管理。
八、实施“五个一批”。依托光伏扶贫和扶贫扶持资金覆盖一批,实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村集体发展扶持资金全覆盖;以乡村旅游带动一批,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以互助资金帮扶一批,在优先满足会员借款的基础上,剩余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用于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村集体主导的专业合作社引领一批,有效推动整村推进、整村发展、全村致富;以专项基金支持一批,实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钱办事”。
九、结对联村帮扶。精准扶贫中选派驻村工作队未覆盖的集体经济空壳村,由县区自行安排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实行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对帮扶制度,结对共建单位把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村“两委”利用好村集体经济“破零”专项资金,确保村集体每年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十、提供人才支持。以县区为单位,选派一批党政机关中能力强、懂经济、能吃苦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深度贫困地区的薄弱村、空壳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动员一批外出务工人员、城市工商企业经营者、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优秀人才到村领办、创办村集体经济;聘请一批具有较强能力的职业经理人直接参与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培养一批乡土人才,打造“永远不走”的村集体经济经营和监管队伍。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