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标志着我省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面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完备的法律体系。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摆在越来越突出的位置,作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依法推进。今年3月至4月,省人大常委会从创新驱动保障和支撑“一优两高”战略的实施,助力打造“高地”、建设“四地”,加快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高度出发,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赴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实地检查高校、企事业单位和科研单位15家,召开座谈会4次。委托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在本地区开展执法检查,全方位、多层次检查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