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西宁市财政部门突出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落实多项金融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今年以来,西宁市以财政注资、吸收社会资本参股、实施兼并重组等综合手段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支持。落实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企业所得税执行税前扣除。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落实青海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风险分担比例,协商确定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所承担的风险分担比例。对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上发生的亏损,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利率水平、续贷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聚焦主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优先为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信用记录良好、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进一步加大信用担保贷款力度。(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