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两地工会交流合作,搭建学习交流平台,青海省总工会和上海市总工会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两地工会工作交流机制,共同推进两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合作协议围绕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两地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开展工会干部培训交流,共享教育资源,共同提升技能,共育工运人才。组织两地劳模、工匠、优秀职工代表进行线上线下交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劳模、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
加大评先选优力度,将上海市援青干部纳入青海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等评选范围,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励上海对口援青干部热爱青海、建设青海、奉献青海。建立关心关爱援青干部工作机制,从思想上、精神上给予援青干部关心关怀,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建立在沪青海籍相关从业人员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在沪青海籍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加入工会组织,依规参加社会保险和职工医疗互保计划,建立双向维权机制。加强两地工会联系沟通,联合开展相关行业技能竞赛,强化技能培训,提升素质能力,为沪青两地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