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会,我省11家需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回顾和总结了我省化学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详细解读《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62号)及其相关系列文件,通报2020年我省开展药品一致性评价阶段进展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在推进一致性评价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推进我省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热烈讨论与交流。
会议强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大幅度提高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促进药品企业优胜劣汰,降低患者用药费用,是推进药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事关医药产业发展和群众民生保障。企业作为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主体,要充分结合企业实际,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克服困难,增强信心,积极主动开展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药品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主动帮扶,积极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彭娜 桑太俄日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