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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考核指挥棒 树立发展新导向 ——青海省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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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出台后我省及时组织培训学习。

从严从细安排部署二〇一九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学员实操青海省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省委组织部供图

  二〇二〇年九月我省首次举办全省干部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今日视点

  自2019年4月《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委组织部积极筹划部署、认真动员安排,省考核办大力创新、扎实推动条例落实落细,交出了一份全省上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克难奋进、携手攻坚的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答卷: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纳入全省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强化主体责任,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首次开展省管厅级干部年度考核,最大限度调动省管厅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大幅压减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从源头上为基层减负;

  加大平时考核权重,打破政绩考核年终“一锤定绩”;

  强化指标完成进度监测,开出我省首张目标责任考核预警单;

  ……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用好考核指挥棒,树立良好的发展导向、业绩导向和用人导向的成果。《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调动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勠力同心、迎难而上的积极性,凝聚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为实现青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树立了旗帜、聚集了能量、壮大了气场。

  创新考核制度促进考核方式转变

  考核是一次评价,更是一次“体检”。通过考核,使广大干部发现自身不足、明确短板,进而有针对性地找原因、定措施、抓整改,推动个人能力和工作提升。

  一年多来,我省加强打破政绩考核年终“一锤定绩”等制度安排,将结合省情创新方式方法作为统筹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抓手,系统谋划、上下联动、持续用力,“考”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考”出戮力同心的正能量,“考”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

  2019年,我省首次对省管厅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并评定考核等次,围绕“德、能、勤、绩、廉”合理确定五个全面考核内容,全面考核省管厅级干部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全面考核履职尽责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过程中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等,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全面考核正确政绩观,全面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等情况。同时,采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各方面评价”三位一体的立体考核方式,着力考准考实工作实绩。

  推动考核方式由“一锤定音”向综合研判转变,年度考核不搞“一锤子买卖”,而是与平时调研了解、干部考察、个别谈话环节掌握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等有效结合,全面、客观、动态掌握评价被考核对象的实绩实效,突出对领导班子日常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一贯表现的考核,受到基层干部群众欢迎。

  为有效解决年度考核中存在的“重结果、轻过程”问题,今年,我省结合《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对平时考核提出的新要求,加大平时考核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分值中的权重占比,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综合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将平时考核分值占比由10%提高到20%,倒逼各地各单位把功夫下在平时,将心思和精力聚焦到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事业上来。

  强化跟踪督导,完善考核指标监测预警机制,根据经济运行数据和青海省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数据以及前三季度综合性督查通报问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中目标任务进度滞后的地区、单位开出首张目标责任考核预警单,并印发《关于加强调度狠抓考核目标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分析问题原因、制定落实举措、强化督导检查,补齐工作短板,推进目标落实。通过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各地各单位兴实干之风、行务实之举、收落实之效,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交出合格“答卷”。

  完善配套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

  考核是“指挥棒”,也是“风向标”。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广大干部努力的方向,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而新时代对干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促使干部考核工作发生新的转变。尤其是今年,面临着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也面临着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历史考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颁布后,我省配套出台《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青海省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研究制定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专项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制度顶层设计。

  定准定实2020年度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地各单位扎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定准定实思想政治建设考核指标。旗帜鲜明地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正廉洁等要求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放在首要位置,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考核指标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重大要求,突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按照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环境综合治理、发展生态经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把生态工程、节能减排、环境整治、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内容;按照最大责任在生态的要求,强力推行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在及时新增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改革等方面指标的同时,大幅删减牵引性不足、导向性不强的指标。2020年度,全省共调整考核指标25项,取消12项。

  注重考核结果应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考核的目的是推动发展,指挥棒的威力在于指挥,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越大,考核的威力就越强。在考核结果运用上,我省进一步增强考核结果运用的制度化刚性化,针对考核结果运用渠道窄等问题,专门制定出台《青海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细则》,确保结果运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鼓劲。

  强化考核正向激励。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相挂钩,对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由省委、省政府予以嘉奖,2019年度全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25个评定为优秀领导班子的地区和单位、214名评为优秀等次的省管厅级干部全部兑现了奖励。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制定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通知》,在综合考核考察的基础上,向省委提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已提任或进一步使用在疫情期间敢于担当或实绩突出的厅级干部23人。

  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基地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战场,细化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实施精准考核,激励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扑下身子真扶贫、扶真贫。截至目前,提拔重用脱贫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厅级干部33人,县处级干部430人,乡科级干部1631人。

  加大反向鞭策力度。对评为一般等次的地区,责令作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取消该地区省管厅级干部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金;对评为较差领导班子的单位,责令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省管厅级干部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金。对2019年度省管厅级干部考核中不确定等次和不称职的同志,取消了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金,本年度不计算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年限。

  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评优比例相挂钩。明确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地区和单位,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控制在20%、15%、12%、10%以内,打破了以往公务员评优吃“大锅饭”的格局。(何敏 青组)

  视点短评

  考核贵在简约精准务实可行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在中组部深入贯彻落实《干部考核条例》电视电话会上强调指出:“要坚持精准科学、客观公正,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深入贯彻落实《干部考核条例》,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用考核指挥棒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就要与时俱进调整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就要体现简约、精准、务实、可行,不断提高干部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要在简约上做好文章。考核项目繁杂、众多,基层迎考压力就大,负担就重。考核工作必须“提要钩玄,化繁为简”,要认真落实基层减负措施,打破“考核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格局。在制定考核内容时,切忌面面俱到,要提炼最能反映主责主业的核心内容,并从实际出发确定考核项目,来体现考核的整体要求和对地区、部门的个性要求。在对基层实施考核时,要根据中央“统筹归并各类考核”的要求,按照“只考一次”的思路,不仅要统筹整合各类业务考核,还要把业务考核之间重复、交叉的指标全部整合到牵头部门,有效防止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以及“一份资料重复查”“一项工作重复计分”等问题。

  要在精准上下足功夫。工作方式精准,方能“量体裁衣”,方能“正中靶心”。要提升考核工作的公信力、公认度,就要精准设置考核指标,既要找出考核指标的共同点、可比性,还要突出考核指标的差异性、个性化,防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考核地区和单位时,不仅要区分地区特征、功能定位的不同,还要区分党政综合、经济发展、执法监督、公共事务、群团组织等不同领域,明确、明晰目标任务,实现目标考核立体化、科学化,考出压力、考出动力、考出竞争力。考核领导干部时,要注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精准设置考核指标,通过一线了解、跟踪考核等方式,精细剖析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和实际表现,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让干部考核考在点上、考在细处,为干部精准“画像”。

  要在务实上力求突破。考核是“指挥棒”“导向仪”“风向标”,有什么样的考核内容,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导向。因此,在顶层设计时要突出务实。要不断优化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完善各类考核事项备案审查机制、实地考核协同机制、考核结果互认机制、线上线下衔接机制等,全面提升考核工作质量和效率,杜绝“档案考核”“资料考核”,考准考实工作实绩。要实化、细化考核内容,严把考核指标入口关,突出指标的导向性和牵动性,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要求及时细化到考核指标中,把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不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考核指标及时剔除,力求准而精、少而精,注重以“小指标”撬动解决“大问题”。

  要在可行上务求实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政务服务水平、机关效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面对的服务对象是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工作质量优不优、考核评定准不准,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不断创新考核方式,改进方法手段,加强跟踪监测,变年终“一锤定绩”向综合考量转变,形成平时有监测、年终有印证的闭环链条,倒逼各地各单位把功夫下在平时,把每一项政策都落实到位,每一项工作都抓实抓细。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善于利用民主测评、社会评价等方法,多途径、多渠道了解群众的真实感受,吸纳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听取各方面人士的实情反映,让群众的“好差评”成为干部的“正衣镜”。(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