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阳光政府、打造公开透明财政的要求,近期,我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方式,常态化集中公开了全省省级2017年政府和部门预算,省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出台后,全省各省级部门严格贯彻执行预算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间、方式等规定。除涉密信息外,省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举借债务情况、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等非涉密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省级各预算部门在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汇总的预算信息的同时,还公开本部门所属的二、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信息。因司法体制改革、由各市州县上划省级管理的109家基层法院和检察院也按同口径和要求公开了部门预算。 省级政府预算在继续公开包含省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基础上,今年首次公开了政府一般性债务情况表、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省本级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安排明细表及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公开内容更加丰富。省级预算部门在继续公开往年涉及全口径部门预算5张表的基础上,新增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等3张表格,将部门全部预算收支情况都纳入了公开范围。 在各部门自行公开基础上,今年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设置了省级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统一平台,将相关网址和内容审核后再集中统一公开。目前,已在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了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网址链接目录清单,进一步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省级财政和部门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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