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2日,根据省国资委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深刻汲取近期典型安全生产案例暴露出的事故教训,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省国资委组织召开2021年度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讲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讲解安全生产管理趋势及创新,通报了监管企业2021年1至3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听取了部分企业2021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对监管企业下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海满,各监管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部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80多人参加培训会议。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体现了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各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特别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加强引导和警示,教育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守法,督促全体职工真正担负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会议指出,通过前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和企业安全事故分析,今年仅仅过了9个月,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死亡人数较往年呈大幅上升态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抓好安全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工作刻不容缓。事故反映出部分企业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重大风险源辨识不全面、风险隐患研判防控不彻底等问题,特别是个别企业还没有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距年底还有不到三个月时间,各监管企业要深刻汲取贵阳市经开区危化品泄漏、湖北十堰燃气爆炸、西海煤炭柴达尔煤矿冒顶等近期发生的惨痛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措施,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重要的抓手,全力以赴做好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巩固提升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五到位”。二是认真实施重大风险源辨识工作,做到对危险超前、预防性控制。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控制事故风险。四是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监管,确保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五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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