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追加的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江苏省追加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资金4000万元。
二、资金结构
经海东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海东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05号)将本批追加的4000万资金全部分配给6县区,其中:乐都区819万元,民和县1226万元,互助县600万元,化隆县115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村级卫生室的修改(扩)建项目;另安排平安区、循化县各100万元,用于巩固提升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海东市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 县区名称 资金分配额(万元) 备注 合计 4000 乐都区 819 平安区 100 民和县 1226 互助县 600 化隆县 1155 循化县 100
三、监督电话
0972-8610459
海东市扶贫开发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