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制定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3001号)和《青海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青经信节〔2015〕321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电解铝、水泥、纯碱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遴选出了达到我省行业能效领先水平的“领跑者”企业及入围企业。现予公告。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