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甘草、麻黄草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甘草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095号文),我委对全省已取得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及申请办理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企业上报的书面材料和现场进行了严格审查。经审查,青海省药材有限公司、青海同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九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青海省青海湖药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符合条件,予以换证。新昆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连续三年未开展甘草相关业务,取消其收购许可。2018年3月,青海建源药业有限公司提出办理《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申请,经我处现场审核,该公司具备相应的收购、储藏、运输和销售条件,并配备中药材质量管理人员,硬件方面达到GMP的生产要求,同意许可。 请持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甘草和麻黄草收购,收购的甘草、麻黄草只限本企业使用,严禁转让、转借或买卖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证,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予严处,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收购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18年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企业名单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