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经信信〔2018〕40号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经信(工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电信青海公司、移动青海公司、联通青海公司:
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工信厅信软函〔2018〕46号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参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5类10个重点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1日11时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以及申报组织单位推荐意见函报送我委。
三、附件1和附件2请在青海省工业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c.gov.cn/信息公开/通知公告)自行下载。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联系人:贾国莹,商立安;联系电话:0971—6117137/6362223;电子邮箱:qhxxjg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