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青海省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青经信原〔2016〕248号)要求,现将化隆县盛兴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公示如下:
化隆县盛兴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位于海东市化隆县加合工业小区,注册资本190万元人民币,属民营企业,拥有两台13500KVA矿热炉和一台4600KVA精炼炉,合计产能3.16万吨。
为响应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化隆县盛兴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停产,于2016年11月底前将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并在电力部门办理了大工业用电销户手续,淘汰落后产能3.16万吨。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1日
联系人:刘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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