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信(商)委、工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省属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等文件,加强对工业企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以下简称工控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731号)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全省工控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请各市(州)、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各省属出资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和日常联系。于12月5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回执表(详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我委。
二、为了向工信部及时准确报送我省工控系统安全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将《地方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委。
三、我委将对工控安全成效突出、效果显著的地区和企业,择优向工信部推荐并予以重点支持,对逾期未报的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联系人:喇淑玲,联系电话(传真):0971—6362223,电子邮箱:4183562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