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信(商)委、工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两化融合专项行动计划要求和我委年度工作安排,为全面做好2016年两化融合工作总结,统筹谋划2017年重点工作举措,持续推动两化融合创新发展,现就做好两化融合工作总结事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结内容
(一)各市(州)、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材料主要包括:1—10月份两化融合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2017年两化融合工作思路。
(二)两化融合项目承担单位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是否完成、已经完成的主要内容、尚未完成的工作、信息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计竣工时间等)、取得的成效(完成投资、创造税收、新增就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提升效益等)、2017年规划建设的两化融合类重点项目(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投资总额、实施期限、效益分析等)。
(三)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报送材料主要包括:企业信息化基本情况、实施的重点项目和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取得的成效(带动投资、创造税收、新增就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提升效益等)、2017年两化融合工作思路。
(四)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报送材料主要包括:贯标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目标任务、预计达标时间、贯标效益分析等。咨询服务机构报送材料主要包括:贯标工作推进情况、阶段性目标任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 报送程序
请各市(州)、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两化融合工作总结,并按照附件责任分工,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两化融合项目承担单位、示范企业、贯标试点企业)做好总结。务必于11月4日17时前,将本部门两化融合工作总结和本地区有关企业两化融合汇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报送我委,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央企、省属出资企业、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的总结材料直报我委。上述部门和企业同时将两化融合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三、 工作要求
各市(州)、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总结材料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数据精准、思路明确、措施可行。我委将对各地区(园区)和有关企业推动两化融合取得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给予宣传报道,并择优在2016年度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对成效显著并具有示范推广效应的重点项目将在申报国家专项资金项目中优先推荐,并在安排全省信息服务专项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
附件:1.两化融合项目
2.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3.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及咨询服务机构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
(联系人:罗文贵、喇淑玲,联系电话:0971—6362223,电子邮箱:4183562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