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一批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规定,经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地初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实地检查评估,现将2016年海东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6年10月29日至11月 4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以下项目进行监督。公示期内,对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内容如有疑问,请署实名和联系方式向海东市商务局、海东市财政局提出意见及建议。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海东市商务局贸易与市场建设科 0972-8687093张永武
海东市财政局经建科 0972-8612051 高山
2016年10月28日
2016年海东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定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