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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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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落实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重点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72---8619981

附件:

1.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重点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1

 

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市、县区

责任区域

责任人

职  务

 

 

 

海东市

海东市

张忠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乐都区

隆学成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平安区

贾福忠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民和县

牛周羊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互助县

马吉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化隆县

李照本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循化县

刘  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附件2

 

重要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

流域

河流

堤段

责任人

职务

 

 

 

 

 

 

黄河、湟水河、大通河

 

黄河

 

海东段总负责

马  锐

市委副书记

湟水河

海东段总负责

张忠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大通河

海东段总负责

魏成玉

市政府副市长

湟水河

乐都段

祁利德

区政府副区长

湟水河

平安段

韩  平

区政府副区长

黄河

民和段

侯全明

县委副书记

湟水河

民和段

吴忠禄

县政府副县长

大通河

民和段

牛周羊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大通河

互助段

马吉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黄河

化隆段

马冠毅

县政府副县长

黄河

循化段

多  巴

县政府副县长


附件3

 

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

 

市、县区

水库名称

所在县

(市、区)

责任人

职务

海东

南门峡水库

互助县

贺世军

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