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户口迁移政策调整主要有以下五点内容:一、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的落户限制。为鼓励和吸引高素质人才参与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给来宁工作、学习、生活的各类人才提供更为便利、务实的条件,取消各类人才在本市落户必须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招录或聘用方可落户的限制,凡有意愿来宁工作、生活的各类人才均可直接先落户、后就业。二、进一步放宽学历落户限制。取消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可在西宁市先落户后就业的限制。所有有意愿在西宁市就(创)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科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均可在西宁市落户。实行“零门槛”入户政策。三、对原户口迁入细则中涉及随迁的未婚子女一律修订为子女。取消原随迁子女必须是未婚子女的限制,将子女随迁扩大到不受婚姻限制。四、取消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限制。取消外来务工人员聘用满1年且连续交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限制,只要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落户。五、取消租赁房屋人员落户限制。取消租房落户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满1年、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1年且连续交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并在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落户限制。只要在本市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落户。
配合户口迁移政策的实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服务,西宁市公安局还在西宁市范围内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下放审批权限,实现审批时限提速。此次调整的户口迁移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公安派出所、户籍办理服务大厅。二、推出“互联网+智慧户政”服务。群众可在互联网智能户政服务大厅在线预约户籍业务事项,公安机关在线受理。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多级受理工作制度。优化服务,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后,各户籍窗口对首次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如群众对户籍窗口的政策理解不清楚或提出异议的,还可以直接向分(县)局和市局户籍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申请。四、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省内非户籍人口迁入西宁市的,实行“一站式”户口网上迁移。在办理户口迁移时,申请人只需要凭有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再需要回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五、推出户籍业务“容缺受理”服务。对群众办理的户籍申请事项,在容缺受理范围内的,可在必要申请材料齐全且合法的情况下,其他申请材料尚不完备的,经申请人出具“容缺后补”书面承诺后,一次性受理办结。六、解决尚不具备合法房产落户手续,但已实际入住的群众落户。可凭群众提交的相关房产手续和能够证明实际入住的各类缴纳凭证(如:缴纳水电费收据、缴纳物业费收据等)等落户材料先行落户于派出所“社区家庭集体户”。七、放宽集体户投靠迁入落户。具有本市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派出所集体户、社区家庭集体户)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允许投靠落户。(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