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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海省“十五五”重大基础研究指南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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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十五五”重大基础研究指南建议征集遴选工作,面向全省征集指南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结合《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关键核心和变革性技术发展中的科学问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进行征集。

  二、指南建议要求

  (一)科学性。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指南建议内容文字表述原则上三到五句话(150字以内,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样式)。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原则上主要涉及一个科学部,明确到一级学科代码(2位数字)。可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5/

  (三)包容性。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我省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六)科学问题属性。指南建议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分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确定其所属类别。

  三、征集要求

  (一)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各单位应积极履行推荐主体责任,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发挥单位学术委员会作用,认真组织论证,确保指南建议质量。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二)指南建议人工作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建议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必须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项目的工作经历。

  (三)鼓励在青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科研力量联合提出指南建议。

  (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指南建议。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4日18:00前,将本单位《关于推荐“十五五”重大基础研究指南建议的函》(见附件)纸质件扫描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二)省科技厅将根据指南建议推荐情况,开展多种形式调研和咨询论证,研究形成相关指南建议。

 

  联系人:俞成

  电  话:8244525 13099742433  

  邮  箱:kjtzcc@qhkjt.net

 

 

  附件:1.关于推荐“十五五”重大基础研究指南建议的函(模板).doc

     2.“十五五”重大基础研究指南建议指南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