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高质量、专业化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提质增效,根据《青海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0〕86号)和《青海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0〕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运营年限、服务能力、场地条件等具体要求,并填写申报书(附件1、2),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书脊处须注明:2025年认定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众创空间名称,报送至所在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园区管委会。
二、审核推荐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应积极引导本地区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设专业化孵化服务机构。按照管理办法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汇总填报推荐表(附件3、4),连同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青海省创业发展孵化器有限公司,申报材料电子版整合为单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审核查
省科技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认定管理: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付 蓉 颜有奎 0971-8244566
材料受理:景丛凤 0971-8080556
王 莉 0971-6300529
邮 箱:qh7179968@163.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科技创新中心16楼1606室
附件:1.青海省众创空间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