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31号)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你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7月18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申报单位同步将申报书(市州工信主管部门在推荐单位处盖本部门公章)、真实性承诺函等材料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提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
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解读》下载地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信息服务平台一首页。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日
(联系方式:工业投资管理处 李宁;联系电话0971-610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