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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海省2025年“科技小院” 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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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7月15日,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小院”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已完成申报工作。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青海省2025年“科技小院”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时—12时(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见附件)

地  点: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三号楼2楼216(地址:城西区新宁路23号)

二、评审和答辩材料

(一)参评“科技小院”需提交纸质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10份,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供查证。

(二)答辩以PPT形式进行,汇报10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答辩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请提前制作PPT,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申请“科技小院”的工作站及依托单位基础条件介绍;

2.拟申报“科技小院”定位、与其他已获批“科技小院”的差异;

3.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服务依托单位开展农业品种、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情况;

4.科技服务对地域特色产业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

5.利益共同体建立时间、方式,科技特派员及工作站服务依托单位取得收益情况;

6.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及科研成果产出情况;

7.研究生培训基地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情况;

8.乡土人才培养情况;

9.科普工作开展情况;

10.“科技小院”工作展望。

三、评审要求

1.申报“科技小院”负责人须亲自答辩,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取消答辩资格。负责人因不可抗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汇报,需提交事由证明及委托书,委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成员进行答辩,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成员也不能到场,取消答辩资格。

2.每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参加“科技小院”评审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3.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提交汇报PPT、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4.本次会议邀请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杜  帅、盛庭岩、包高良

联系电话:0971-8233815

 

附件:青海省2025年“科技小院”答辩顺序表.docx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8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