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精神, 根据《青海省消费名品方阵建设实施方案》(青工信消〔2024〕281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并征集相关厅局意见建议后,省工信厅确定了首批青海消费名品,现予以公布。
请相关市(州)工信主管部门对首批青海消费名品积极宣传推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培育特色优势消费品产业和品牌。青海消费名品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我厅将按照工信部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复核评估,对涉及违法生产经营,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事故的单位,按程序取消相应消费名品资格。
附件:首批青海消费名品名单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首批青海消费名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