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海东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今天是:2025年10月22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帅才科学家”库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2 来源:本站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有一批帅才型科学家,发挥有效整合科研资源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高端人才创新活力,对青海省“帅才科学家”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并就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创新需求为核心,聚焦生态环保、盐湖资源综合开发、清洁能源、生态特色农牧业等重点领域,以及高原草业、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遴选推荐一批战略视野开阔、组织能力突出、科研实绩显著的帅才型科学家,构建动态开放、能进能出的专家库,为推行“帅才科学家负责制”项目提供高端人才支撑。

  二、推荐范围

  1.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研人员;

  2.中央驻青单位、在青挂职或专职服务两年以上的外省籍高层次科研人员;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中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4.企业中主持重大科技项目、引领产业技术革新的核心科研人员。

  5.以下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直接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深厚学术造诣和卓越创新能力,在本领域取得公认的重大科研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带领团队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推动关键技术突破;

  4.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帅才科学家职责,对达到退休年龄但仍在岗从事科研工作的,可结合依托单位意见及个人意愿纳入考量。

  (二)核心资格

  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青开展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青海省人民政府科技顾问;

  3.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如“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等);

  4.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

  5.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团队培养、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审核通过后向省科技厅报送推荐函。

  (二)逐级推荐

  各市州所属单位推荐人选,经市州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州科技局,由市州科技局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报送推荐函和推荐材料;省直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按隶属关系报送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入选专家库推荐函和推荐材料。

  审核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形成审核意见。

  (三)遴选与公示

  省科技厅根据推荐情况,按照“好中选好、优中择优”原则开展遴选,经会议研究确定拟入库人选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帅才科学家库给予稳定支持。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由用人单位、各市州科技局、省直主管部门出具《青海省帅才科学家库推荐函》,说明申报、审核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代表性成果证明(如科研项目立项文件、获奖证书、人才称号证明、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

  4.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证明材料。

  (二)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需装订成册(含电子版)报送至省科技厅规划资管处;电子版材料以“推荐单位+帅才科学家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时限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截止,逾期或材料不全均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科技厅将结合人才变化、项目执行及诚信核查情况,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对库内人员进行调整更新;

  2.入库专家可按相关规定自主选题申报“帅才科学家负责制”项目,享受“支持稳定、选题自主、团队自建、经费包干、程序简化”等政策;

  3.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对违规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陈智  张发禛

  联系电话:0971-8239424

  电子邮箱:kjtghc@qhk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