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工信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工信消〔2024〕46号)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了2025年青海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医药储备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经厅党组会审议,现将《2025年度医药储备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计划表》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31日——11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省工信厅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0971—6138903
省 财 政 厅 工 信 商 贸 处0971—3660195
附件:1.2025年度医药储备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计划表
(年度补助资金)
2.2025年度医药储备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计划表
(过期药品核销资金)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