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9号)要求,在全省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青海省评选推荐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请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确定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青海省玉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为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价格监测处一级主任科员罗秀兰同志为全国价格工作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拟正式推荐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受理部门:
1.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
联系电话:0971-8258205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6号
邮政编码:810000
2.省发展改革委成本价格监测处
联系电话:0971-6303619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
邮政编码:810000
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反垄断局
联系电话:0971-8278715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12号
邮政编码:810000
附件: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青海省评选推荐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属海东市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局,现有工作人员2名,负责人为马晓东。该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价格调控、改革、监管、服务等领域守正创新、勇挑重担,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精心构建并完善县级价格监测网络体系,推动县域价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妥有序推动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制定出台《公交车票价》等12起价格政策。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3.65万亩,切实减轻农户负担。高质量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严格遵守价格认定程序和标准,近年来,办理价格认定案卷120多起涉案金额达405万元,经办的价格认定案件无一起投诉,为维护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关键作用。取消供气企业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费用,累计减免各项税费共计6385.17万元。配合市监局完成转供体21家407户,转供电主体19户,终端用户28户多收电损清退工作,共清退93580.44元。
青海省玉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属玉树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内设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名,负责人为德吉卓尕。该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围绕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公正执法,积极履行职责,在市场价格监管、重大任务保障、民生领域价格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玉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加强对民生领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日常监测和巡查,针对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价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200户次,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价格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累计处理疫情相关价格投诉举报20件,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价格保障。切实规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2020—2022年积极推动玉树州转供电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助力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开展医疗收费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减轻了患者负担,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对全州供水公司和物业公司进行抽查检查,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了行政事业收费秩序。
二、全国价格工作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价格监测处一级主任科员罗秀兰,女,汉族,1987年12月出生,四川富顺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参加工作。该同志讲政治、顾大局,政治立场坚定,始终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敬业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将农本调查融入乡村振兴,积极奔走于田间地头,抓牢农户的“小账本”,定期走进农户家中聊生产、听诉求,手把手培训、指导记账,确保源头调查数据反映农业生产实际。完善调查样本,在存量调查户的基础上科学布局,新增调查点22个、调查户61户。抓实全省农产品成本常规与专项调查数据审核,形成科学、权威的成本调查结果,并编入《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予以发布。全力完成铁路运输服务成本监审工作,协助团队厘清了53个经营管理机构交织业务及16万余条财务数据,圆满完成铁路运输业务全范围、全对象、全内容成本监审,为制定铁路运输服务价格、降低全社会物流服务成本提供依据,并帮助企业优化成本管控、改善经营管理。完成湟水北干渠一期工程临时水价成本调查,为制定临时水价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保障沿线农业灌溉与居民用水权益,服务民生福祉与生态效益协同。完成第三、四轮输配电成本监审,为定价工作筑牢根基,保障电力市场稳定运行。高效完成5家公办幼儿园、6所高中、6所高等学校成本监审,为学费标准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为减轻群众家庭负担、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注入动能,工作成效显著。完成20家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教育成本调查工作,为规范培训市场价格、推动教育成本合理化提供支撑。2022年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