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的相关规定,对已到期的《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青工信中〔2020〕126号)《青海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青工信中〔2020〕127号)予以废止。自本公告之日起施行。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