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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二十六项问题“海东市化隆县污水处理厂、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在雨季时被大量雨污混合水淹没,厂区内‘污水横流’。民和县、循化县雨季时大量雨污水溢流,有的直排黄河。”涉及的第2、3条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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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海东市委、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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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和排水管网“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系统实施分类整治,切实消除污水溢流直排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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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2:海东市组织实施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民和县污水处理厂提质 增效项目,分别新扩建处理规模0.8万吨/日、0.6万吨/日。 整改措施3:海东市针对化隆县污水处理厂、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雨季时被大量雨污混合水淹没问题开展排查,全面查找问题原因,在推进管网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处置措施,避免雨水冲没厂区。 整改成效: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民和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分别于2025年3月5日和2025年1月8日投入运行,新增处理规模0.8万吨/日和0.6万吨/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巴燕镇和群科新区厂区周边地下排水管网排查,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于2024年9月19日完成备案,现雨季时被大量雨污混合水淹没,厂区内“污水横流”情况已得到有效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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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时间 |
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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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