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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将2023以来由海东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公示如下:
1.河湟新区“2·2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评估报告;
2.河湟新区“8·1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评估报告。
联系电话:0972—8619507
海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
河湟新区8.10一般坍塌事故评估报告.pdf
河湟新区8.1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pdf
河湟新区2.23一般坍塌事故评估报告.pdf
河湟新区2.2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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