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工信中[2019]207号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度省级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请各市州工信局及相关园区组织符合条件、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2019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的服务平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服务于我省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包括: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业集中区和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服务的行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从业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四)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六)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七)积极参加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须对申请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等进行认真审核,对其运营情况及服务业绩进行核实和测评,确保申报材料全面、真实、准确,提出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请于6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及汇总表、平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文件刻盘)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局。 附件: 联系人:刘淑娇;联系电话(传真):0971—6150716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