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企业在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