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为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名单公示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和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青工信中〔2021〕114号)相关要求,经平台自愿申报、各市(州、园区)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专家组成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评估、讨论、认证,形成拟认定推荐意见。
现将拟认定的2021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公示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2021年度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
(联系人:刘淑娇;联系电话:0971-6150716。)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