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青海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字〔2020〕333号)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7日至9月23日。请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进行监督,如有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项目,请致电0971-6310983进行举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安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