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科学文明,树道德新风,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和其他类型的科普宣传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普文创作品内容要求
1.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科普微视频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省、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二、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2021年度青海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2021年度青海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将推荐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于2022年4月22日18:00之前发至邮箱kjtwzj@qhkjt.net。
三、评选表彰
省科技厅在适当的时间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优秀科普作品进行评审表彰。根据征集到作品数量确定表彰名额和奖项。征集到的优秀科普作品将在2022年科技活动周期间进行展播。获奖的作品择优推荐至科技部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昀颐 马延芳
联系电话:13997213701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经济开发区金桥路36号科创大厦12楼